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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新闻

关于苌艳青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的公示

  • 发布日期:2023-01-18 点击:
    •       根据北京防灾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(2018年5月22日 )第十条第六项规定“员工试用期满3个月,经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,转正并享受完全工资待遇”。经个人申请,人力资源部核查材料,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23年1月18日组织开展关于苌艳青同志试用期满转正考核的工作。本次考核采取线上评议模式开展,考核小组由总经理岳茂光、人力资源部井娟、财务部游嘉靖和职工代表何文君4人组成,每位小组成员对苌艳青同志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发表意见,经认真考核,评议小组商讨一致决定,形成决议如下:

            1.苌艳青同志试用期期间表现优秀,符合公司要求,同意苌艳青同志按期转正,现拟公示。
            2.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1日。

           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、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(010-61594345,电子邮箱bjfzkjyxgs@163.com)反映。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。


      北京防灾科技有限公司

      2023年1月18日 


      (编辑:井娟;审核:岳茂光)  

       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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